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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峰律师:18613049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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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手机经营商因手机经营买卖,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集资诈骗、洗钱刑事立案,刘峰律师受委托担任其辩护律师

时间:2023-5-10 16:52:41阅读量:

      本案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中罗列的罪名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集资诈骗罪、洗钱罪。目前该案已由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尚未开庭。刘峰律师担任该手机买卖经营者的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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