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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峰律师《律师辩护心理学:律师征服法庭的心理技术》一书完稿

时间:2018-4-14 16:27:19阅读量:

 

 

 

 序言

  这是一部从经验心理科学视角来探究律师辩护的著作,和本律师抽象的形而上学性质的辩护理念著作《理性与艰难》彼此之间形成本体和方法的相互对应。这在本书的概论部分将会做出进一步交代。《理性与艰难》谈理念、谈本质、谈法则、谈正义、谈道德,谈世间的终极是非、对错和好坏、善恶,是艰涩的、极为抽象的,属于形而上学性质,写起来艰难,读起来则更为艰难,尤其是对极为浮躁、追逐实用、功利的现代中国社会。那部著作写作的过程,我常常通宵达旦,彻夜不眠,作息规律严重打乱,所以那部著作写完,我心肺俱损,甚至在完稿后查出了重度胃炎和重度肠化生。重度肠化生,据医生说是一种典型的癌前病变。这在那本书的后记里有过些许交代。

  《律师法庭辩护心理学》一书的创作,原计划是我辩护学系列著作中比较靠后的一本。这一系列著作原计划也是在十本以上。但正因为《理性与艰难》写作完成后,在付梓出版的过程遭遇了种种难产,尤其是出版社审查时表达出来的种种顾忌和不满,促成了我将《律师法庭辩护心理学》提上日程的关键原因。顾忌的是观念的“敏感性”,不满的是“出版了可能没人看”。可以说,这一做法,是我对现实的屈服。

  我能理解,这就是分属于本体和现象的两个世界。用通俗的话说,在这个热衷实用、工于算计、功利支配的社会,毕竟更多人都只是俗人。没有多少人愿意在那些抽象形上的世界里花费精力和时间,相反,更多人需要和想要的是信手拈来,拈来即用,即用即效。虽然,这一情形,完全属于买椟还珠,我毕竟将会是感到颇为揪心的。能安慰的是,不管怎样,《律师法庭辩护心理学》一书是我一开始就计划的创作,早一点还是晚一点写就,也不用那么过于计较了。只是其中胸臆,不吐不快。

  《律师法庭辩护心理学》一书,出自本律师另一部业已完成的著作《律师法庭表现原理》一书“心理适用”一章,是专门就这一章的体系化和丰富化。当然,除此之外,最重要的还是视角的选定——观众心理学视角

  戏剧实践和律师辩护实践当然看起来有着本质的不同,不过,更重要的是,二者本质的雷同和相似,这在《律师法庭表现原理》一书里有过阐述。我认为,在整个经验心理学领域内,没有哪一个门类的心理学比戏剧观众心理学更贴近律师辩护心理学了。

  虽然作为经验心理学,我也必将考虑其实用价值和作为方法的有效性,但这本书依然和具体的方式方法没有太大关系,依然属于原理性的探索,也不妨将其定性为作为律师辩护实践方法的心理学原理。即便是方式方法,依然还是相对抽象的。

  其实,世间道理,不提纯不抽象,不能称为道理。况且,没必要过于低估民众的认识和领悟能力,更何况这本书主要针对本身就有着相对较高理性能力的法律界。

  但在这个前提下,我依然会照顾学识和认知能力相对降低的那一部分人群,甚至,想保证,即便是那些文化程度较低的看守所的嫌犯和监狱的囚犯,都能读的懂。

  当然,这只是我的主观期待,客观上能达到什么效果,只能等这本书写完出版,等待社会和时间给以证明了。

  是为序。

  刘峰律师 二O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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